红网武冈6月12日讯 (关杨博 杨贤蓉)因当事人“某中心小学”在“经营外包装未标注生产日期的大米”一案,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武冈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提出听证申请。6月8日上午,该局举行了新机构成立后的首例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
听证会上,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某中心小学”违法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及行政处罚意见,并出示相关调查材料、证据。当事人在会上也作了陈述、申辩,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发表了意见。双方围绕案件的焦点问题展开了辩论、质证。之后,案件调查人员和当事人分别陈述了最后意见,最终按法定程序圆满完成了听证会。
会后,案件当事人表示,此次听证会的举行,为其与行政管理机关提供了一个平等对话的平台,既保障了行政机关执法的公平、公开、公正,又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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