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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发布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

武冈政府网 人网网友 2016/1/29 8:49:36

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进一步改善城区市容环境卫生,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城市形象。经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进行全面综合整治。近日,市人民政府发布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的通告。通告指出,市容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整治做到两个“十严禁”。

切实做到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十严禁”,严禁出店占道经营、加工、堆放材料、商品;严禁各类流动商贩随意摆摊设点。严禁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严禁在公共场所的市政设施、树木、雕塑及其他设施上攀爬、涂写、张贴、刻划、吊挂,严禁损坏花草树木。严禁直接向城区道路排放油烟,严禁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清洗车辆。严禁侵占城市道路、场地和公共空间搭建临时性建筑、展台,进行商业宣传和商品促销活动。严禁在主次干道两侧随意设置彩虹门、充气拱门、彩飘,严禁悬挂商业性布幅、横幅等户外宣传标识。严禁运输渣土车辆超载、带泥上路,坚决遏制城区渣土抛洒。严禁在城区放养家禽、家畜和违规种植。严禁在主次干道未经批准设置门店招牌、各类广告设施及违章施工。严禁占用城区街道、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建灵棚、摆设花圈挽幛、焚烧祭品、吹奏鼓乐、办丧扰民;严禁沿街游丧、沿途燃放鞭炮、抛撒纸钱。

交通秩序整治“十严禁”,重点将乐洋路、都梁路、武强路、武冈大道(庆丰路)、解放路、同保路、陶侃路、玉龙路八条主要街道列为“交通严管示范街”。依法严厉查处妨碍交通秩序,不按标识和标线停放车辆、非法营运等违反城市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

严禁机动车驾驶员酒驾、毒驾、闯红灯、无证驾驶、任意变道和无牌、套牌上路等行为。严禁各类车辆非法营运,严禁客运车辆在车站以外区域上下旅客、游车揽客。严禁公共汽车不按规定停靠,在规定站点范围外停车上下旅客。严禁非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和摩托车晴雨伞。严禁擅自改装机动车、为摩托车加装车棚、安装晴雨伞及固定装置和为货运车辆改装货厢加装栏板。严禁三轮摩托车加装车棚、两轮摩托车安装晴雨伞、货运车辆改装货厢加装栏板上道路行驶。严禁机动车不按标识标线停放。严禁货运车辆超载、超限。严禁货运车辆7:00-19:00进入中心城区限行区域。严禁国家公职人员为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说情。

希望全体市民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积极提供涉嫌各类违法的线索和证据。

举报电话:公安110、交警4251109、城管4234359、运管4221847、创文办4322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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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中剑

文明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东西,必须从内化于心外化于形步步为营着力。靠一纸公文是不能提升任何文明素质的。经典王城是该有所作为成为湘西南文明的领头雁。武冈是我家,文明靠大家!

9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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