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邵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通报)
邵市纪通〔2015〕20号
关于四起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
今年以来,邵阳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了一批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性质尤为恶劣,教训极其沉痛,警示十分深刻。为使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警钟长鸣,现将四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邵阳市邮政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市交通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谢建军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违反廉洁自律和财务违纪案
经查,谢建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采用金钱、手机、旅游等方式引诱幼女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公车私用;此外,还违反财经纪律,对市运管处办公楼违规超概算投资和单位财务违纪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市委决定,给予谢建军开除党籍处分,省邮政管理局给予其取消退休待遇处理。2015年12月9日,谢建军一审被双清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二、新邵县人大常委会原正县级干部龚小冰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案
经查,龚小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采用金钱、手机等方式引诱幼女与其发生性关系,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市委决定,给予龚小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5年12月9日,龚小冰一审被双清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三、新宁县原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副县长付畅锐受贿案
经查,付畅锐在担任新宁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副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78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被武冈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受贿所得赃款178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市委、市政府决定,给予付畅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四、武冈市委原副县级干部、市委办主任雷章林受贿、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案
经查,雷章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9.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此外,雷章林还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红包礼金、违规领取津补贴,并退缴了违纪款40万元。市委决定,给予雷章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主图为雷章林)
中共邵阳市纪委
2015年12月25日
(来源:邵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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