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市于2015年11月18日依法召开了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听证会,经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16年元月起实施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
阶梯水价实施的范围:武冈市自来水公司、武冈市城市供水公司供区实行了“一户一表”的所有居民用户。阶梯水价标准:第一阶梯水价为物价部门批准的现行基本水价2.10元/m³,第二阶梯水价在基本水价基础上加收50%,为3.15元/m³,第三阶梯水价在基本水价基础上加收200%,为6.30元/m³。阶梯水量的确定: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实行了“一户一表”的用户,实行阶梯水价。以公安登记的户籍为依据,家庭常居人口4人为基数,第一阶梯每户每月15m³(含本数),第二阶梯16-25m³(含本数),第三阶梯25m³以上。家庭常居人口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每人每月增加第一阶梯基数4m³。已制订具体操作办法。
同时,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水价标准由现行2.10/m³调整为2.20元/m³;五保户、低保户凭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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