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起,我市将全面实施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目前,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出炉。
《省林业厅 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的通知》规定,国家级、省级公益林、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两旁第一层山脊以内的森林实施禁伐。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每年还须在上年度采伐量的基础上减少林木采伐量20%,以促进“绿色湖南、美丽湖南”目标的实现。确保到2018年底,全省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9%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5.5亿立方米以上,重要生态区域和重点生态部位的林相明显改观,林分质量显著提高,生态功能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更加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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