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上午,武冈市公安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拒不执行环保部门关停决定、私自接通电源非法从事炼锌的毛某行政拘留5日。这是实施新《环保法》以来武冈市处理的第一例环境违法案件。
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今年来武冈市政府重拳出击,制订《武冈市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于4月1日起,组织环保、公安、监察局、安监、国土等16个部门和2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联合执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豆制品加工业、畜禽养殖业、造纸业、砖瓦业、采矿采砂业等行业的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大排查。专项整治行动中,市环保局发现毛某非法从事炼锌,立即责令其停止生产,并依法下达了《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随后又采取了断电等行政强制措施。停电几个月后,毛某于今年11月中旬私自接通电源,恢复了生产。武冈市环境监察人员于11月23日上午发现毛某的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据新《环保法》的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武冈市公安局处理。公安部门依法作出了以上处罚决定。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来源于人网网友 ,不代表本平台的观点和立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注册用户自发贡献,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武冈人网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不拥有其著作权,亦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本站中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通过邮箱(admin@4305.cn)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