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请求退还自来水、居民用电开户费的报告
房产开发老板们:
你们好!
我们是武冈市丰泽家园业主,我们于2011年3月至2014年5月分期购买了丰泽家园的第一、二期商品住房,在交房时我们业主缴纳了自来水开户费贰仟贰佰圆(¥2200.00元)、用电开户费捌佰圆(¥800.00元),合计叁仟圆。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建设厅印发的《湖南省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的文件规定,即湘价服(2009)59号文件第五条规定:商品房销售价格构成包括合理的开发建设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等。
与商品房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信报箱等开通到户建设的所有费用(俗称“开通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结算并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之中,不得在购房合同价之外另行收取。也就是说我们业主的水电开户费应该包括在房屋售价之内,这笔费用应该由你们帮业主缴纳,现在你们在交房时又代收了我们业主的水电等开户费用是违规的。因此,我们业主一致请求退还自来水、用电开户费叁仟圆。
期望开发商老板们解决为盼!
2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来源于李灵 ,不代表本平台的观点和立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注册用户自发贡献,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武冈人网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不拥有其著作权,亦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本站中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通过邮箱(admin@4305.cn)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