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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实行党政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规定

武冈政府网 小武 2015/7/14 8:39:45

近日武冈市出台《关于实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工作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全市各单位着力构建“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查纠违规行为。

《规定》指出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本单位财务、人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和物资采购(简称“五不直接分管”),由副职分管副职分工由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原则上一名副职不能同时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行政审批五项工作 凡涉及五项工作的重大事项,除法律法规特殊规定外一律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交分管班子成员具体实施。

《规定》同时指出:凡工作流程涉及的责任主体需逐级逐人签字,确保领导责任主体清晰决策执行无缝对接,权力运行全程追溯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五项工作事项时,一律形成会议纪要归卷备查党政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工作”执行情况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考核内容,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于党政负责人在 “五个不直接分管”工作的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通报、诫勉谈话或纪律处分。

武冈市实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工作旨在完善工作分工和工作决策机制,是惩防体系建设的一项综合工程此举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有效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公共权力在制度约束下规范、透明、高效运行,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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