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武冈市人民法院召开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标的款现场兑现大会,32名农民工满怀喜悦之情,从法院行政庭工作人员手中领取了近9万多元的挖煤工资款。
2013年2月至4月许某组织周孝国等32名农民工在武冈市司马冲镇抄江村抄江煤矿采煤,拖欠了以上农民工工资款13万余元;周孝国等农民工得不到工资,向武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请求该局对许某拖欠工资的行为予以处理。武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4年11月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责令许某向32名农民工支付工资款,并于2015年3月向武冈法院申请执行。武冈法院行政庭在执行过程中,多方寻找被执行人许某,多次联系武冈市关停办及煤矿的所有权人,经多次组织调解,想方设法筹集了相应的款项,促使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保证了32名农民工的工资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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