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市打非拆违办组织人手对头堂乡托坪村9组村民刘某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修建的违法建筑实施了强制拆除,共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41平方米。
经查实,刘某违法建筑位于头堂乡基本农田重点保护区内,刘某在未办理国土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6月3日擅自动工打基础。头堂乡国土所在巡查中发现其违法行为,责令他立即停工,并告知他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属违法建筑,并多次进行阻止。但刘某拒不履行通知书所规定义务,对法律法规视而不见,继续动工进行基础修建。针对这一情况,头堂乡政府报请市打非拆违办组织人手对刘某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头堂乡国土所自今年以来,打非拆违工作稳步推进,目前已拆除荷塘村张某占用水田违建270平方米,七里村徐某120平方米违法建筑。加上刘某被拆除的违建,已经完成拆违面积53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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