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下发文件,调整 了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政策。调整后的新农合补偿政策自6月1日起执行。通过这次政策的调整,我市参合群众受益度明显提高。
与往年相比较,今年我市新农合补偿政策主要对以下几方面进行调整:一是提高封顶线。新农合补偿封顶线从2014年的12万元提高到15万(大病保障政策有关规定的除外)。二是提高补偿比例。在武冈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较2014年提高5个百分点,即: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为75%(其中市中医医院为80%)、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为90%;在邵阳市范围内的其他县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2014年的45%提高到65%。三是降低起付线。住院起付线分别为:乡级定点医疗机构100元,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市人民医院500元(较2013年降低100元)、市中医医院450元、展辉医院450元、其他二级医院400元(较2013年降低50元)、一级医院300元。
在邵阳市范围内的其他县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由2014年的1200元调整为500元。年度内在同一定点医疗机构多次住院的,第一次住院按规定标准扣除起付线,因同一疾病再次住院的按规定标准减半扣除起付线。四是规范部分新农合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管理。对农村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重性精神病等24种重大疾病实行按病种付费管理。五是规范新生儿的参合管理。父亲或母亲为本市农村户口并在本市参合的新生儿,在出生30天内自愿缴纳本年度人平筹资总额费用后,可享受当年度新农合政策;出生30天以后自愿参合的,在缴费满30天后开始享受当年度新农合政策,之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新农合不予补偿。六是继续实行普通门诊统筹个人账户基金。个人账户基金以户为单位按年度人均50元的标准设立,限在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实施,普通门诊费用按60%比例报销。家庭个人账户基金可跨年度结转使用。七是推行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服务。年内,开展新农合意外伤害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服务;稳妥推行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工作,启动大病保险补偿兑付。
在调整新农合补偿政策的同时,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要求卫生、财政等有关部门加强新农合监督管理,加大新农合基金核查力度,对贪污、挤占、挪用、骗取新农合基金等违规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实一起,打击一起,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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