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武冈12月31日讯(陈 红)日前,头堂乡景福村的唐某专程将一面绣有“法律援助暖民心”的锦旗送到武冈市法律援助中心,逢人便夸“武冈法律援助案件质量高、效果好”。这是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倾情于民、服务于民、效果显现于民的一个例证。
近年来,我市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视为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为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我市着力在建立和完善六大工作机制上下功夫,深受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特别是法律援助一案一结制度,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
一是全方位监督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法院、检察院、信访局等与承办法援案件关系较紧密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为监督员,并适时召集他们座谈,了解案件办理情况,监督案件质量。二是庭审旁听制度。由市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月组织一次庭审旁听,全面掌握承办人员的办案态度、业务水平等,同时及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三是一案一结制度。法律援助案件办结以后,承办人凭合格案卷按案件难易程度到局财务室结算案件补贴,一月一公示,既较好地杜绝了法援案件办理走过场现象,也极大地调动了案件承办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四是案件回访制度。对一些社会影响较大或执行较难的案件,由市团领导带队适时组织人员向受援人回访,以监督案件的办理情况。五是质量廉政监督卡制度。制作“援助案件质量廉政监督卡”,在案件办结后,由受援助人逐项填写,与案件卷宗一起存档,接受受援人监督。六是重大、疑难案件呈报制度。对涉及群体性上访或改变案件性质的案件,第一时间向市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呈报,由市法援中心派员面对面指导。今年,我市共办结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32件,没有一件被投诉,受援对象满意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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