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上午,隆回县召开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宣传贯彻会。会议强调,要通过两年的专项治理行动,全面落实工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制,有效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副县长刘科棉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县各在建项目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了解,本次工程质量治理专项行动是全国性统一行动,此次治理行动明确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等工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根据行动要求,2014年11月10日起新建开工的项目在开工前,五方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竣工后,要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建设单位建立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竣工验收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保存。今后,工程如果发生质量事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因勘察、设计、施工原因造成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建筑工程不能正常使用、存在需追究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对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外,还将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限期不准参加招投标、重新核定企业资质、不得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等相应的行政管理措施。
刘科棉在讲话中指出,要全面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把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作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重点工作任务之一。就如何开展好工程质量治理专项行动,他强调,要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按照监督范围规范化基本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综合检查、监督抽查等监督检查制度;要整顿规范检测市场,强化检测机构、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采取信息化手段,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虚假检测和虚假报告等行为;要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积极想办法对实施工程质量监督所必须的人员、仪器、设备、经费等予以保障,强化对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监督执法水平,与市场、执法等监管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既要坚持工程实体质量,也要检查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真正实现“两场”联动;要抓好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采取有效措施,从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入手,狠抓渗漏、裂缝、门窗密闭不严等质量突出问题;要大力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高度重视两年行动,认真落实质量终身责任三项制度,从思想上、工作安排上统一到两年行动方案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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