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3日下午,一辆轿车在绥宁县城长铺镇中心街发生自燃。绥宁县消防官兵紧急出动,及时将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目击者介绍,当日14点30分左右,一辆外地牌照的银灰色轿车开至县城中心街政府大院对面时靠边停了下来,司机急忙下车查看。车子前部不时冒出烟雾,起先比较小,随后越来越大,变成滚滚浓烟。附近一名男子拿来灭火器对准车子喷射,但效果不明显。几分钟后,车子开始冒出明火,火势越来越大。
14:34,绥宁县消防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县城中心街绿洲广场附近一辆轿车在路边自燃。接警后,消防官兵火速赶到出事地点,发现整个轿车前半身已着火,火焰很大,车身不时发出“砰砰”的响声,十分危险。这时,四周已聚集不少群众,如果油箱发生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
见此情景,消防队员将现场围观人员疏散后,用水枪开始对车轮和汽车的发动机进行射水冷却,对车尾油箱进行均匀冷却。经过几分钟的紧张扑救,明火终于被扑灭,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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