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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出台 每月80元

红网 小武 2014/8/22 8:31:15

 红网武冈8月21日讯(项庆湘 杨曲涛)记者昨日从市人口计生局获悉,《湖南省完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若干规定》近日出台,拟对已退休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按月发放奖励金80元。

    根据奖励办法,从2014年1月1日起,符合奖励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发放奖励金80元,直至亡故。奖励金的发放将由奖励对象所在单位随退休费发放,或由社保机构随养老金按月代发。其他奖励对象的奖励金由当地人口计生部门在每年第四季度组织发放。此次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的对象为全体城镇居民,包括无工作单位的城镇纯居民,将历史遗留问题中应享受而未享受或未完全享受的对象也纳入奖励范围,实现了城镇居民的全覆盖。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本省城镇居民且未在外省市区享受同类奖励的人员。包括本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职工;具有本省城镇居民户口的其他所有制单位职工和无工作单位居民;达到奖励年龄的5年前将户口迁入本省、连续居住5年以上、在本省缴纳养老保险5年以上且在本省已领取养老金的城镇居民等。2.持有《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有效证明的独生子女父母,或持有《无子女证明》的终身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人员。3.符合国家法定退休条件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职工,或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其他城镇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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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无_4672

计划生育几十年让少数人升官发财,让很多人晚年凄凉。

11年前

依恋

那农村的农民有没有呢?

11年前

周民波

我靠,这也太少了点吧!

1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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