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从7月30日开始,市房产局将通过宣传车、张贴通告、电视台播报等方式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商品房预售法规宣传及集中整顿行动,打击违规预售行为。
商品房预售必须按规定时限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必须依法到房产局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方可进行商品房预售。预售时应当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每套商品房的销售单价、面积及前期物业管理方案。
我市房地产市场总体运行理性、健康,但也有部分开发商没有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开始预售商品房。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得预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擅自违规预售的,将依法进行查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本次行动,房产部门将对全市商品房预售市场进行全面检查和抽查,对依然违规预售、隐瞒不报的企业坚决从严查处。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来源于小武 ,不代表本平台的观点和立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注册用户自发贡献,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武冈人网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不拥有其著作权,亦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本站中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通过邮箱(admin@4305.cn)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