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在上级主管部门及武冈市委、市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照依法办事示范窗口的要求,坚持执法和服务有机结合,不断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体系,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水平,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同时在工作中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彰显了特有的工作特色,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我们的一些有特色的工作做法向上级汇报如下:
1、组织保障有力,注重体系和队伍建设。
在体系建设方面,一是健全了各种执法组织。武冈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办、政府办分管农业副主任、农办主任、农业局局长为副组长,农业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畜牧水产局、公安局、供销社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资打假护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资市场的管理和农资打假协调工作。农业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主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决策和协调执法中的重大问题。2006年市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武冈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定编4名,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并向上申报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为了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2008年又新增编制6个,2009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正式的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定编10名。组建了一支高素质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现在在岗执法人员12名(包括工商局1名)。二是有独立的办公场地。现有办公室6间,分别设有队长室、询问室、听证室、档案室、执法办公室和物品、样品存放室等,办公室门外墙上有执法队员公示栏,公示执法人员信息;办公室墙上张贴有主要执法工作制度,桌台上有岗位公示牌。三是配有办案必备的办公设施。配有电脑、电话机、传真机和打印机、照相机、摄相机和录音笔等取证采证设备和必要的检测、现场勘验设备。配有统一标识的执法车辆,12316“三农”服务热线畅通,执法信息平台完善。四是实行收支两条线。罚没收入全部上缴国库,执法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办案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确保了执法工作的正常运转。五是落实了部门联动的执法机制。武冈市人民政府明确规定农资市场管理由农业局牵头,组织工商、质监、公安、物价、畜牧联合行动,共同维护农资市场秩序。
在队伍建设方面。为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增强执法人员依法办事、服务“三农”的意识,更好地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我们采取了多种措施来提高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一是将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较丰富的年轻干部选入执法队伍,12名执法人员中有7名农艺师、3名助理农艺师职称和2名执法工作者,并从事执法工作多年,非特殊情况,执法人员不调动,确保了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相对稳定;二是每年组织多人次参加省厅组织的法制培训和邵阳市、武冈市举办的法制培训班。三是加强了内部学习。将本部门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归纳为农业资源和农业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监管、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共四大类,并结合本地实际,制订了“武冈市农业依法行政制度汇编”分为管理制度,工作制度,行为规范制度等共36篇装订成书,执法人员人手一本。四是在执法过程中进行岗位轮换,让每个执法人员都参与执法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增强了执法人员独立办案的能力。通过以上有效措施,执法人员的素质得到了整体提升,办案效率显著提高,所有案件做到了执法主体合法,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文字规范标准。无一错案、假案发生,也无一要求听证案件。所做的案卷档案每年都有被邵阳市评为优秀案卷,有的送省厅参评。
2、注重在具体的工作中创新。一是把执法活动作为宣传手段,提高农民的识假、辨假能力。每年除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出墙报、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出动宣传车、送科技下乡等形式对农民进行农业法律、法规、农资知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对农资市场整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环境保护等下乡进村进行广泛宣传外,我们把执法活动作为宣传手段,在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现场执法面对面手把手地告诉农民如何识假、辨假,如何科学购买、合理使用农药、肥料和种子,指导农民生产,拉近了与农民的距离,增进了与农民的感情。二是采取部门联动联合执法。每年初由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主持,组织市委办、政府办、农办、农业、工商、公安、质监、物价、供销、邮政等单位专题研究农资市场管理,解决农资市场管理当中的难点问题,并将会议决定以市政府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在农资市场经营管理上实行统一布局、统一培训、统一办证、统一收费、统一稽查管理。由工商局派专人全年参加农业行政执法,平时则根据工作需要从物价、公安、质监抽人组织联合行动,共同维护农资市场秩序。通过“五个统一”的措施,使农业主管部门掌握了农资市场管理的主动权。保证农资供应网点布局合理,避免了经营者相互间的恶性竞争,同时也方便了老百姓在购买农资产品时,有足够的选择空间。方便了农资经营户,减轻了农资经营户的负担。通过集中培训提高了经营者的业务素质,便于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农资产品的质量。三是建立案件分析制度。每个案件都实行全体队员参与案件分析,就案由、立案依据、违法事实,运用法律条款及法律文书制作等进行讨论,从而锻炼和提高了队员的办案能力。
3、注重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实现人性化执法。
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服务优先、宣传优先、教育优先的原则,把管理对象当作服务对象,把管理措施变成服务准则。办案当中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坚持人性化办案,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个案子,从立案到处罚,都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程序办理,不办关系案,人情案,有效的保护了法律的尊严。并坚决做到不向当事人索、拿、卡、要,不接受当事人的请客送礼;自执法大队成立以来,从未发生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违法,在武冈树立了农业行政执法的良好社会形象,是深受老百姓欢迎的执法队伍之一。
4、注重案件监督和回访制度。
农业行政执法所涉法律多,弹性大。因此,我们对每办的一件案子,做到立案、调查取证、处理结果都公开,整过办案过程都有法规部门监督签字,做到在阳光下办案。对办结的案件,对当事人进行一次回访,及时了解当事人的心理动态,虚心听取当事人对处理结果的看法和从法律角度上提出的中肯意见,从根本上使当事人认识到违法经营的危害性。从而达到法律的震慑作用。
总之,我们通过自身的不断完善和努力的工作,有效地减少了全市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流入和扩散,确保了全市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但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不断提高,种子新品种、农药、化肥新品牌越来越多。农业行政执法的范围在不断扩大,农业行政执法面临着新的挑战,为此,我们将在农业行政执法的实践中,不断探索,更好地为“三农”服务,努力造就一支高效、文明、廉正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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