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武冈5月6日讯(罗少立 曾桂荣)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提高检务保障水平,市检察院以整章建制为中心,以控制支出为手段,以强化监督为抓手,使财务管理稳步走向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操作程序。经全院上下反复酝酿、讨论和修改,对院经费管理和使用先后出台了《武冈市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武冈市人民检察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武冈市人民检察院车辆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全院经费包干到科室,各科室按规定程序编制预算、审批报账,所有费用开支实行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纪检组长、分管财务副检察长或检察长“联签”制度。
二是限额审批,严格控制支出。为防止资金随意使用,遏制铺张浪费,实行限额审批,预算内单笔经费开支不超过三千元,由分管财务的副检察长审批,三千元以上由检察长审批,一万元以上的重大支出项目,由院党组或检察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公务接待实行审查报批制,所有接待一律事先报请审查用餐事由、陪餐人数和费用总额。公务用车按出车范围设定审批权限,凭派车单出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费用按里程计算到科室。
三是强化监督,推行“阳光财务”。该院成立以院纪检组长任组长的审计监督小组,定期对各科室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查各科室资金使用是否控制在预算科目内,是否做到了专款专用,报帐手续和票据是否符合要求。对违反经费使用规定和混淆经费使用科目等行为,及时报告院党组,对审计中发现的内部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财务管理坚持公开透明,每季度将全院及各部门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公布,接受全院干警监督。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来源于人网网络 ,不代表本平台的观点和立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注册用户自发贡献,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武冈人网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不拥有其著作权,亦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本站中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通过邮箱(admin@4305.cn)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