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武冈12月18日讯(曾庆湘)日前,武冈法院对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戴某因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被告人戴某从事药品推销业务,自2012年3月至2012年12月期间,戴某通过淘宝网从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林素萍处购买香港产特效公牛牌风湿灵药品7次计720瓶、从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灿诚日用品商行购买香港产特效鸿伟公牛牌风湿灵药品2次计480瓶,然后销售给武冈市一些乡镇卫生室,至案发时,被告人戴某共销售金额30 000余元,非法获利12 400余元。被告人戴某从林素萍处购买并销售的香港产特效公牛牌风湿灵经江苏省南通市药品检验所检验鉴定不符合药品成分规定,其另外销售的香港产特效鸿伟公牛牌风湿灵经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为假药。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戴某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假药而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考虑到被告人戴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确有悔改表现,故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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