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武冈11月11日讯(周晓龙) 11月4日,武冈市下发《关于加强监督检查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第一时间落实10月31日中共中央纪委发出《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
一是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提高思想认识。强调用公款大量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浪费财力和物力,既是形式主义的表现,又助长奢侈靡之风。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是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邵阳市十条规定和我市十项规定的必然要求,是坚决反对“四风”的重要内容,是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现实需要。
二是严明纪律要求。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等工作需要不在此限,但也要提倡节俭。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明确各级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纪律要求,主要领导要对本单位执行纪律的情况负总责,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结合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持之以恒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市纪委、监察局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责任追究,退赔相关费用,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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