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消费”是通过适当或者必要的消费,维系、增进亲友、近邻、同事之间的感情,其本身无可厚非,然而,当今逢年过节、婚丧嫁娶、添丁增岁、评先选优、升学拜师、就业参军、看病求医、乔迁新居等,花样众多,礼数倍增,“人情味”不再是飘香四溢、沁人心脾,而成了负担、累赘,让人苦不堪言。人与人之间最可宝贵的是至诚至真的感情,如此重消费、轻人情,消费多、情谊寡的“人情消费”,对照“八项规定”,不能不引发全社会的反思。
“人情消费”泛滥,源于扭曲的消费观。或是“面子消费”,认为大操大办、宁多毋少,面子上才挂得住;或是“炫耀消费”,以此炫耀财富、夸饰身份、显示地位。因而讲面子、好排场、爱跟风、竞相攀比,死要面子穷摆阔。人们一边为“人情债”叫苦不迭,一边又是“人情”比阔乐此不疲,已成为公众纠结的话题。
反观“人情消费”怪象,已呈现三大特点:一是肤浅性,似乎人情往来就是出点钱、送点礼,一起吃吃喝喝,出的礼金越多、礼份越重,交情越深,脱离了“君子之交淡如水”、“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的本质,人情庸俗化、金钱化,助长了铺张浪费之风。二是功利性,人情关系靠金钱来维系,重“礼尚”轻“往来”,重消费轻人情,形成恶性循环,成为困扰的沉重包袱;三是腐蚀性,假“人情”之名,行“腐败”之实,“人情消费”沦为糖衣炮弹,少数官员倒在了“人情”陷阱里。
有媒体披露,某地连母猪下崽都大摆宴席,足见“人情消费”愈演愈烈,猛于虎,胜于灾,已成亟待正视和解决的社会问题。一方面,要加强引导,大力倡导真诚俭朴、重情轻利的人情观;另一方面,要多开展一些“文化搭台,人情唱戏”的活动,创设文明交往平台,创新亲友交流活动,让人情交往返璞归真;同时,要从法律制度层面坚决制止借机敛财、用公权回报“人情”的行为,政务往来、公务接待要大倡节俭之风,给民众做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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