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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市法院荣获“省文明卫生单位”称号

邵阳新闻在线 李迪雄 管理员 2013/1/29 8:29:54

邵阳新闻在线讯 1月28日,从湖南省爱卫办获悉,武冈市法院顺利通过考核验收,被授予“湖南省文明卫生单位”称号。

  今年来,武冈法院在多年保持邵阳市文明单位的基础上,将创建省市级文明卫生单位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同时根据武冈市委、市政府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的安排部署,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各项创建工作: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制定创卫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了创建文明卫生单位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院长是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具体抓,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任务分解落实的责任制度。二是大力宣传,全员行动。文明卫生工作是一项综合、系统的工程,该院多次在大小会上宣传文明卫生工作,要求各部门干警及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必须统一到创建文明卫生单位的工作目标上,各项行动自觉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实行卫生检查制度化,办公室每周组织清扫一次,每月对卫生检查情况予以通报。三是挤出部分资金,狠抓院落“硬软件”建设。尽管该院因院落整体搬迁仍在负债,但是该院每年花费十多万元聘请物业管理公司,专门负责院内的日常保洁、绿化维护等工作;购置了乒乓球台、跑步机等体育器材,建立起健身房,新修建灭鼠站40余个,“硬件”设施和“软件”建设同步推进。另外,该院采取在院落里设置固定的健康卫生知识宣传专栏,不定期开展健康卫生知识教育,在办公区和公共区域粘贴法律格言宣传牌、文明卫生警示标牌的方式,加强并宣传文明卫生知识的重要性。还坚持每两年组织干警去医院进行健康体检,有效预防了疾病的发生。

  通过开展创建“省、市级文明卫生单位”活动,该院不仅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干警卫生、健康状况有了明显提高,同时也为其更好地开展学习和工作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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