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截至11月中旬,武冈市已组建了2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做到劳动保障站调解组织全覆盖,组建率100%。
红网武冈(关杨博 李水平 报道)11月20日上午,在武冈市首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培训会上,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为21家基层争议仲裁委员会授牌,受培训的60余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在培训后将正式走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岗位,成为保障社会和谐的又一支“生力军”,这是该市积极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的重要成果。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权益救济制度,是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深化用人制度改革需要建立起来的。近年来,武冈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以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主要目标,结合全市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探索、勇于实践,在推动劳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工作体系,武冈市积极整合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时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委员会,纳入了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经信局等单位成员,为有效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另一方面,不仅法律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仲裁各项工作制度也日臻完善。与此同时,武冈市还积极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工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对全市须组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摸底和督查,各单位也因地制宜、整合资源,采取将村委书记纳入基层调解组成人员、安排企业法人代表作为成员等有效手段,大力确保调解组织良好运行,调解效率不断提高。
截至11月中旬,武冈市已组建了2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做到劳动保障站调解组织全覆盖,组建率100%。此外,该市还成立了15个系统内联合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100人以上企事业单位36家;今年武冈共处理仲裁案件160件,不予受理6件,已裁决119起,待裁决10起,待开庭15起,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调解工作目标任务。目前,一个联合具有调解职能的其他社会组织及律师等有关人员参与的多元化调解工作格局和网络正在武冈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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