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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聘听证员

武冈法院 2022-08-10 10:36

为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全面深入展开,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武冈市人民检察院现决定在武冈市范围内公开选聘武冈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武冈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10名。

二、报名条件
(一)听证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满23周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中国公民;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经常居住地原则上在武冈市行政区域内。
(二)下列人员不参加听证员选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2.人民陪审员;
3.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听证员选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听证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三、听证员的职责
被选聘的听证员将受邀参加武冈市人民检察院组织的案件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发表听证意见。听证员参加听证活动,依法享有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同时,听证员应当忠实履行听证义务,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保守案件秘密。


四、听证员的履职保障
听证员参加听证会的交通费、食宿费、劳务费等合理费用,由武冈市人民检察院按照财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五、听证员的任期
听证员每届任期五年。

六、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26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接受公民自荐报名,有关单位和组织也可推荐报名。
(三)报名材料
报名需填写《武冈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报名登记表(推荐表)》一式两份,表格可在武冈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http://www.hnwugang.jcy.gov.cn/xwfb/tzgg/202208/1556449850357186560.html)
1.报名材料:
(1)近期一寸彩色蓝底正面证件照(不低于413像素*295像素)3张;
(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2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4)所获表彰或奖励的证明复印件2份。
2.报名地址:武冈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成主任  电话   0739—4239018
刘主任  电话:13874256729。

七、选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听证员整体年龄、专业等结构的合理性,初步确定候选人。
(二)组织考察。采取到所在单位、社区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组织进行面谈等多种形式对候选人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群众评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候选人守法情况、政治素质、群众基础、品格操守等方面。
(三)确定人选。综合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由武冈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听证员拟聘人选。
(四)社会公示。在武冈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听证员选聘条件的,取消其聘任资格。
(五)公布名单。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武冈市人民检察院作出聘任决定,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布听证员名单。
                       
                       武冈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8月5日
来源:武冈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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