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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宅基地管理,遏制农村建房乱象

林日新 2015-05-10 17:51 6

规范宅基地管理 遏制农村建房乱象

■ 林日新

记者近日在山东省滕州市南沙河镇北古石村和上营村调研了解到,以宅基地为主的农村建设用地浪费现象触目惊心,近两成院落房倒屋塌、长满荒草。当地基层干部认为,农村大量闲置、废弃宅基地一直处于沉睡状态,盼望国家出台引导和支持政策,盘活这块资源。(5月5日《经济参考报》)

“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这是陶渊明《桃花源记》中所描述的“世外桃源”。想当初,这样的美景在乡村随处可见,而如今却在大量消失。五一假期,笔者回湖南乡下老家,发现老家及相邻的几个自然村大多破败不堪,没几个人居住,成了名副其实的“空心村”。有的村庄虽然建起了不少新房,但大多建在公路边或交通比较便利的地方。哪里有空地,哪里就建房,整个村庄没有规划设计,房屋错落无序,朝向不一,不仅破坏了村子原有的自然美感,而且还会造成交通不畅,排水不利,引发邻里纠纷,影响环境整治。

有人概述农村房屋建设乱象是“只见新房,不见新村”。村外是越来越多的耕地被滥用成宅基地,村内却是由诸多危房构成的空心村——自然村“空心化”,农村大量闲置、废弃宅基地一直处于沉睡状态。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是部分在外打工的农民,由于受身份的限制,只能离土不离乡,即使是在城市买了房子也不敢卖掉村里的老房子;二是留守在村的农民们在村外修建了新房,可旧房不拆,一户占据了两个或多个宅基地。这种大量浪费土地资源的现象并非是某个地方或少数地方的个案,而是全国农村的普遍性现象,亟待政府着手规范和整治。

首先要加大普法力度,特别是对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的宣传,好让农民知法懂法维法,并依据法律监督村干部或其他特权阶层的违法占地行为;其次,基层领导应当有所作为,严格推行“一户一宅”措施,杜绝“一户多宅”的现象,对于旧宅基地应该实行“有偿收回”等政策,从而有效地激活“沉睡的土地资源”,充分保护和利用好农村有限的土地资源;最后,政府要加强农村建设的规划布局,让农村建房科学有序,更好地建设美丽的乡村,重现“世外桃源”美景。(2015年5月10日《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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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为老百姓说

不要说农村了,就说现在武冈市里,城建规划那叫根本没有规划的规划,就拿广场来说,他们施工可以占用广场道路吗.广场是公家的.而且以后广场会越来越小.不上农民修房子是不是要去买你们的房子就好了,老百姓修一个120平方3层的房子在武冈买不到一层120平方楼房.材料都是一样的,工资也一样的.你们就不能少挣点.

558年前

无名氏

我看房子最好建三层,包括一层地下室。地面的一层,会客、吃饭、休息、车库,楼上一层住房,当然需要有阁楼隔热。地下室可以健身、娱乐,冬夏可以保暖乘凉。所以,房子建在山上或者山边是最理想的。

488年前

无名氏

其实管起来也不是难事, 现在开始引导,也不晚。主要是拿出规划。现在这批房子,过30年后,又将换一次的。我们小时候住的是木板房,80年代农村盖了一批红砖房,现在这批房子修得不实用(三五层其实没有用),不漂亮,乱七八糟,没有规划,不环保,有些人家选房基地,只考虑是自己的地,靠路边,没有考虑水源,没有考虑朝向(凤,日晒)。所以我说过几十年后这批房子会推到重来。地方政府现在应该开始搞规划。我的建议是多搞小村落建设,一个村子30-50户人家比较好。

568年前

无名氏

主要是地方政府不作为, 没有规划,没有适当引导。武冈是丘陵区,应该引导农民在山边或者山上盖房子,不应该让他们在田垄中盖房子。现在地方政府的办法是不批地皮,但是默认老百姓自己去自家的地里盖。盖好了再去收“罚款”。好像他们没有责任,责任完全是老百姓的。其实他们的责任就是不作为。政府应该有规划,最好是在规划区,由政府出资,统一修好路、桥,接好电,通好水,这些基本的东西,然后,把地皮一块一块分好,由老百姓出点资,去买地皮再盖房子。一个区的房子要有两三个样板房,不要乱盖,最好有前后院,院子里只能种草。

548年前

苏定方

这个太普遍了,至少武冈太普遍了。武冈国土所能管吗?

398年前

鸽子

这也是武冈的普遍现象,希望得到国土部门的重视.

488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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