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武冈文学 有关以我、公司名义进行诈骗的声明

有关以我、公司名义进行诈骗的声明

罗建云 2010-04-24 10:30 11

郑重声明


近期,有少数不法份子打着“东莞潇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或“罗建云”旗号,在社会上招摇撞骗。常用手法如下:
第一:“罗建云”在外地遭遇车祸要求住院、嫖娼被公安机关抓获等,需要紧急用钱,向亲戚、朋友、客户、供应商索要钱财,并提供一个陌生人的银行帐号。
第二:以“东莞潇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名义通过网络向社会招募专(兼)职演员、临时(专职)模特或其他才艺之星,向招聘对象收取报名费、服装费、照片费、推广费、培训费等。
就以上不法行为,本人及公司作如下声明:
第一:本人作为公司法人代表,且被评为东莞首届优秀新莞人,不会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任何手段向任何单位、组织、个人借取任何费用,如属公司发展需要,只会与银行产生借贷关系。
第二:公司虽有文艺演出的经营资质,但绝不向社会招募任何专(兼)职演员、临时(专职)模特或其他才艺之星,更不会向任何招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因为东莞潇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一家合法注册且具有极佳美誉度的企业,不会做有违法令法规的事。
针对以上有损本人及公司形象的违法行为,公司已将信息提交公安机关并授权公司法律顾问广东林德律师事务所王云昭律师处理。希望社会各界人士明辨,谨防上当受骗。
东莞潇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罗建云
201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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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亲亲

应该上报声明,在这里没多少作用。说的有道理,值得试试。

113年前

兵子驼

人出名了,也有不好的一面啊.................

413年前

民主民生

名头响了也烦,俺烦的是咋整点名声出来,
所以天天没饭吃还要跑到网上灌水提高知名度。
这人啦,真没法比!

314年前

李飞

TMD,怎么没人来骗我?我都烦死了。

514年前

男人三十

我总觉得有种特别的感觉!!!

414年前

作者回复:

报告楼主一个不幸的消息,我虽如此谨慎,当天下午还是被人以QQ方式骗走100元,是要我充值,说要出差。而在聊QQ的同时,我还是QQ主人通了电话。结果是,QQ主人是在会议室接我的电话,根本不能聊QQ。而我,却误以为是其本人,所以买了一张100元的充值卡,当学费了!

2010/4/26 20:45:01

苏山

树大招风


潇湘文化

214年前

王八道

应该上报声明,在这里没多少作用。

514年前

青松

呵呵,大家都关注罗总啊!!!

514年前

杨柳长风

呵呵,竟然还有这等事,惊叹。。。。。。

214年前

家乡人_17228

现在这社会玩诈骗也要高智商和好胆量

114年前

作者回复:

严格意义上讲,骗子比咱们聪明。

2010/4/26 20:42:36

家乡人_17228

呵呵,关注罗总的人不少。

214年前

作者回复:

老兄,此类关注,真的不是好事!

2010/4/26 20: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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