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武冈文学 谁帮他主持公道,难道人间正道是沧桑吗?

谁帮他主持公道,难道人间正道是沧桑吗?

无事瞎转悠 貌似闲逛 2009-08-06 19:40 22

我名肖怡生,住本市邓元泰镇小水村一组。我与肖海叶合同纠纷一案本人依法提出反诉,武冈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以刘杰为主审法官于2009年4月9日开庭审理。因被反诉人肖海叶对反诉人提交的证据(承诺书)有异议,要求法庭对承诺书的公章及书写年限进行鉴定。刘杰当庭决定先由肖海叶在4月14日前向法庭交纳鉴定费用,事后肖海叶没有履行这一决定,我认为肖海叶超过法庭交款期限没有交钱后不可能再去做鉴定了。我与5月9日才得知刘杰带着妻子在未经法院同意与法庭许可,(5月5日,主管民二庭的廖院长见刘杰两天不曾上班,查问过二庭庭长,庭长黄志光也不知情,打电话给刘杰查问人在何处,刘杰竟然慌称和我方律师邓骞在一起,而事实我方从来就没有聘请邓骞为代理人,并且邓骞5月5日在武冈开庭)也未告知我方的情况下私自与肖海叶和他的律师王自清到广州做了鉴定。其鉴定结果:公章是真的,但是先盖章后打印。鉴定与事实不符,承诺书确实是肖海叶打印后亲自盖章后再交给我的(有当事人周事龙与张小元在场作证)。而且鉴定项目与肖海叶在法庭提出申请要求不相符。-

综上所述,刘杰身为主审法官,却缺乏一个法官的基本素质与道德良知,包庇怂恿当事人做虚假鉴定,执法犯法,不遵从法律程序,欺上瞒下,单独办案。带着妻子与当事人竟然在鉴定所在地广州外很远的中山与佛山游山玩水六天之久(有发票为凭),接受当事人的请吃,住,玩。其行为公然挑战司法权威,恣意践踏法律!严重影响了司法公证!已触犯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六条高压线!为此,特请求上级领导对刘杰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处,以平民愤!特此报告!-

我于2009年5月9日得知刘杰的违法行为后,在2009年5月14日递交了上述报告,引起了武冈法院主管副院长廖院长和纪检书记邓联盟高度重视.廖院长当面告知我,刘杰的问题是他及时发现,并已经就此事件严厉批评过他.邓书记也迅速组织了监察主任和法院办公室小曾成立了调查组,对违法法官刘杰,二庭庭长黄志光及我的代理律师曾纪辉进行了调查问话.相信法院会给我及人民一个合理的交代-

报告人:肖怡生-

200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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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郁金香

谢谢您一直来最真挚的关爱!我会根据您的提示去保持自己的权利。
实在不好意思,我是个电脑初入门者,还不知道发电子邮件。不过,红网已经将此案报告转达至邵阳中级法院。邵阳纪委与中院接到上述报告后,他们极为重视,相信会有个公正的处理结果。
有了结果我会及时公布,再次躬谢各位!

1714年前

蓝天

春亭_张小毛的评论,评论时间:2009-8-7 21:56:00

这次判决有很多蹊跷之处,暂说几点。

一:不合法;本案经过两个法官开庭审理三次,却没有当庭对双方证据进行认证。

二:不完整;法庭接受了肖怡生的反诉,本案的另一被肖怡生反诉的被告,肖怡生从第一次开庭到判决下达,并没有申请撤诉。如此重要相关的被告,法庭既不将其罗列被告,并案审理,在整个判决书中不做任何陈诉。

三:不依法;肖怡生签定转让协议时,对方给予一个至关重要的承诺书,该承诺书书保证,如果对方的不是专利产品或者该专利产品达不到同类产品质量,全部

1814年前

蓝天

迎春亭_张小毛的评论,评论时间:2009-8-7 22:03:00

刘杰是本案中发生的案中案,根据以上报告,就事论事,区别对待,我觉得刘杰有以下几点违法行为;

一:对方超过规定时间没有交纳鉴定费,已经弃权,而刘杰仍然去做鉴定。

二:按照法律的公平原则,鉴定前必须通知当事双方,由双方商讨鉴定地点,商讨不成,由人民法院抽签或者指定地点。鉴定时可以双方共同在场监督,也可以法院单独执行鉴定。刘杰既不告知也不商讨,任由一方任意操作,完全剥夺了肖怡生的合法权利。

三:司法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共同执行,相

3014年前

蓝天

迎春亭_张小毛的评论,评论时间:2009-8-7 20:28:00

谢谢您蓝天!我代表肖怡生谢谢您对这个事情厚爱与关心,我判断您是个很专业高水准高素质的法律人才!判决书很乐意给您参考,不知怎么联系?给个联系方式我要他尽快给您发过来。
~~我曾经在重庆某法院呆过,知道内部事宜。现在不在法院。
我的邮箱:oyf1216@yahoo.com.cn
先说好,我也只是参考参考,出出意见,由于这么远,我也帮不到什么忙,因为是老乡,先把话说清楚。

1514年前

郁金香

这次判决有很多蹊跷之处,暂说几点。
一:不合法;本案经过两个法官开庭审理三次,却没有当庭对双方证据进行认证。
二:不完整;法庭接受了肖怡生的反诉,本案的另一被肖怡生反诉的被告,肖怡生从第一次开庭到判决下达,并没有申请撤诉。如此重要相关的被告,法庭既不将其罗列被告,并案审理,在整个判决书中不做任何陈诉。
三:不依法;肖怡生签定转让协议时,对方给予一个至关重要的承诺书,该承诺书书保证,如果对方的不是专利产品或者该专利产品达不到同类产品质量,全部损失由对方负责。肖怡生才答应接受对方股份,可偏偏对方销售

2114年前

郁金香

刘杰是本案中发生的案中案,根据以上报告,就事论事,区别对待,我觉得刘杰有以下几点违法行为;
一:对方超过规定时间没有交纳鉴定费,已经弃权,而刘杰仍然去做鉴定。
二:按照法律的公平原则,鉴定前必须通知当事双方,由双方商讨鉴定地点,商讨不成,由人民法院抽签或者指定地点。鉴定时可以双方共同在场监督,也可以法院单独执行鉴定。刘杰既不告知也不商讨,任由一方任意操作,完全剥夺了肖怡生的合法权利。
三:司法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共同执行,相互监督,而刘杰是独立私自办案。
四:刘杰在没有经

1814年前

郁金香

谢谢您蓝天!我代表肖怡生谢谢您对这个事情厚爱与关心,我判断您是个很专业高水准高素质的法律人才!判决书很乐意给您参考,不知怎么联系?给个联系方式我要他尽快给您发过来。

2114年前

蓝天

迎春亭_张小毛的评论,评论时间:2009-8-7 9:36:00

(转武冈论坛肖怡生的回复)谢谢您的提醒!这件事情早已经举报了,

只是本案的主要证人也就是在场人对方的代理律师王自清一直拒绝法院纪委的调查。况且法院也很为难,这样重大的案子,不处理不行,依法规处罚又太严厉,如同父母处罚犯了错的孩子,打在孩子身上,痛在父母心里!


[ 本帖最后由 肖怡生 于 2009-8-6 09:46 编辑 ]
~~我说的是另外一回事的缘故在此,它是法院内部的问题。它不影响反诉的进行。即使不处理也还是要审理反诉的。所以作为当事人千万不要把两件事混在一

1914年前

蓝天

你也许还会说到“上诉——申诉”这些程序走起来会多么漫长,找一个专业的称职的律师就可以帮到。当然我指的是有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律师。

2014年前

蓝天

当然这些只是从纯法律角度来分析,内地的案子会掺杂很多关系的因素,但我不相信有人能一手遮天!除非天真的全黑了!
你在武冈输了,如果是由于非法律原因;你可以上诉到邵阳中院。如果依旧,你还可以申诉到省高院。不可能整个法院系统都是他家亲戚,他都能买的通吧。再说,现在法官的待遇不错的,深圳中院的法官月薪1万以上,区区几万块很难打动他们的心的。他们不会为那么一点钱而去冒风险的,政府在搞“高薪养廉”。
如果花的多了,我想对方也是有脑子的,他不会为了个1万的案子去花上10万吧。
最基本的还是你要有法律依据、证据。

1414年前

蓝天

在农村,很多的病是熬出来的!很多的官司也是被逼出来的!
费用是个问题,但也不是问题!如果官司赢了的话费用是要败诉方承担的。因此诉讼成本和风险要有你自己把握,因为事实的真相大都掌握在当事人手里,你自己要判断从法律上来说是不是正确的,站得住脚,还有你有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的主张。“谁主张,谁举证!”
从专业的角度来说,我不赞成对小标的提起诉讼:比如1000元以下的。要不然会赢了官司输了钱。当然出于其他目的的除外。

1914年前

蓝天

我知道是相连的,但确实是两回事。在反诉的案子里你只要证明签定有问题就可以推翻原案。
而在举报法官的问题上是法院与检察院的事情,平民百姓最多只能做到举报这一步,立不立案,定不定违法或犯罪,实属司法机关的份内事。
刘杰回避,说明法院还是采纳反诉方部分意见的。
判决书你可以给我看下吗?对重要证据只字不提,这也只能从内地法官身上看到了。那上诉还是要从签定书上下功夫。
小小心心做原告,一不小心做被告!现代社会并不能一味无诉是求!

1514年前

蓝天

春亭_张小毛的评论,评论时间:2009-8-7 9:30:00

二楼仁兄!反诉的事实与法官的违法行为的相连的,本案在5月13日就已经举报了,但违法法官依然逍遥法外.发生该事件后,刘杰被申请回避,换唐剑主审.该案判决也已下达,判决书对鉴定一事只字不提,只是说该承诺书有悖法理.现在肖怿生已经在为上诉做准备.可怜这个老实农民,为这事又要举债上诉.光受理费与律师费就差不多7000元.唉!以后老百姓有事忍着点,别再去打什么狗屁官司,要时间,要花钱.......
~~听了你的下文,我才知道的更多。

2914年前

郁金香

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应为遵从法律做表率!武冈法院个别法官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以权谋私,贪赃王法,理应得到法律的严惩!这样的毒瘤一日不除,那就会像癌症一样不断的扩散,肿大,再次传染给那些没有腐化堕落的法律工作者,波及整个法院的公正形象!只有从严查处才能纯洁我们司法队伍,树立司法权威!

4614年前

郁金香

古希腊谚语:
人民可以允许法律有漏洞,
但绝不容忍法官不公正!

2614年前

郁金香

(转武冈论坛肖怡生的回复)谢谢您的提醒!这件事情早已经举报了,
只是本案的主要证人也就是在场人对方的代理律师王自清一直拒绝法院纪委的调查。况且法院也很为难,这样重大的案子,不处理不行,依法规处罚又太严厉,如同父母处罚犯了错的孩子,打在孩子身上,痛在父母心里!

[ 本帖最后由 肖怡生 于 2009-8-6 09:46 编辑 ]

3214年前

郁金香

二楼仁兄!反诉的事实与法官的违法行为的相连的,本案在5月13日就已经举报了,但违法法官依然逍遥法外.发生该事件后,刘杰被申请回避,换唐剑主审.该案判决也已下达,判决书对鉴定一事只字不提,只是说该承诺书有悖法理.现在肖怿生已经在为上诉做准备.可怜这个老实农民,为这事又要举债上诉.光受理费与律师费就差不多7000元.唉!以后老百姓有事忍着点,别再去打什么狗屁官司,要时间,要花钱.......

3514年前

且听风吟

呵呵,小小事情还是不要打官司好,赢了官司输了钱啊

3414年前

翱翔的雄鹰

官司冇得打场啊!我也是过来人啊,你说的我也基本上亲身体验过,你说的人我都在打官司的时候认识!

3814年前

青松

上楼的,精通啊!!!

4214年前

蓝天

"我于2009年5月9日得知刘杰的违法行为后,在2009年5月14日递交了上述报告,引起了武冈法院主管副院长廖院长和纪检书记邓联盟高度重视.廖院长当面告知我,刘杰的问题是他及时发现,并已经就此事件严厉批评过他.邓书记也迅速组织了监察主任和法院办公室小曾成立了调查组,对违法法官刘杰,二庭庭长黄志光及我的代理律师曾纪辉进行了调查问话.相信法院会给我及人民一个合理的交代-"
不是应该在处理了吗??与标题不符呀。
而且我觉得应该把本案的反诉与举报法官违法的事情分开,签定有问题可以申请重新签定。签定费最终是要由败诉方承担的。

3314年前

貌似闲逛

武冈论坛转载的

291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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