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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网民调查“躲猫猫”真相遇尴尬

新华社记者 王研 波心涛影 2009-02-24 08:47

在看守所"躲猫猫"撞墙而死?在昆明市晋宁县看守所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此事经媒体曝光后,引起了网民的强烈质疑。由媒体记者、网民代表、政法界人士组成的调查委员会对事件进行了调查。记者作为委员会成员亲历并见证了这次调查。

网民进“调查委员会”褒贬不一

社会对“躲猫猫”事件的关注引起了云南省委宣传部的重视,他们力图让此事透明化、公开化。2月19日,省委宣传部在网上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征集网民和社会各界人士代表4名,作为调查委员会成员参与调查,并公布了报名电话等。因报名的省内外媒体、网民太多,宣传部临时决定增设名额。当天,由4名政法界人士、3名媒体记者、8名网友组成的“调查委员会”名单在网上公布,记者名列其中。

相较于“躲猫猫”,让网民进“调查委员会”这一举动本身就引发了很大关注。有网友认为,就此事组成调查委员会并邀请网友及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参加,可算是党委、政府的一大进步,说明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受到了高度重视,产生的调查结果也能令人信服。然而,这一举动也同样引发了质疑。有人说,网民没有法律赋予的调查权,相应的调查结果也没有法律的意义,所谓网民参与调查只能是公开透明的体现。

“我们只能最大限度地接近真相”

据警方20日向调查委员会公布的调查结果:趁民警巡视刚过,李荞明等6人在第9监室放风间内擅自玩起了“瞎子摸鱼”游戏(此游戏叫法不一,也有称为“瞎子摸象”“躲猫猫”的)。6人以猜拳方式决定由李荞明先蒙住眼睛当瞎子。游戏时普某某先被李荞明摸到,李荞明拉着普某某的手要求换人,普某某则认为游戏还未开始与李荞明发生争执。普某某用脚踢在李的胸腹部,又一拳打在李头部左侧,致蒙着眼睛未能防备的李头部猛撞在监视门框上受伤,并不治身亡。

真相到底怎样?网友参加“调查委员会”的消息公布后,更多网友对此寄予厚望,这让调查委员会的成员们感到肩负重任,也觉得压力很大。“我们也是普通人。”调查委员会副主任、网民“边民”说:“我们能做的就是最大限度地接近真相,要揭露真相是很难的。调查时间毕竟只有短短一天。”调查委员会主任、知名网络写手“风之末端”也告诉各位成员:此事的调查将会涉及很多司法方面的专业知识,也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上的瓶颈,对此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果然,在向警方提问完毕、对案发现场看守所第9监室查看结束后,当调查委员会提出希望当面询问参与游戏的李荞明室友及普某某时,晋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韩红兵以口头方式向警方提出了检察建议,认为这样做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调查委员会“查看录像资料”的要求,晋宁县公安局分管看守所的副局长闫国栋表示,这也有严格的保密纪律。因此,调查委员会最后仅拿到了死亡医学证明书、新入所人员跟踪观察记录等书证。

记者注意到,李荞明签字并按手印的谈话笔录中有这样一句话:2月6日警方曾询问李荞明:“有没有人打你?”他回答:“没有,我和他们还是处得来的。”这句话,也许会对网民“牢头狱霸致死李荞明”的疑问,给出一点答案。

网友身份参与监督遭遇尴尬

调查结束后吃中午饭时,大家选择了“AA制”的形式,平均下来每人36元,大家把饭钱如数交到了委员会主任“风之末端”手上。

尽管努力地履行职责,对自己的行为也严格要求,还是有网友质疑。有的说“走过场做给大家看的,连同监狱的人都没问到”,有的说“最基本的证人、证据,你们都接触不到,你们去100遍看守所也没有用”。这让28岁的王英武感到很伤心:“我已经尽力了。相信换成别的网友来,结果也是一样的。”

调查委员会工作至21日1点,每位成员在刚刚完成的调查报告上签了名,其中对事件本身未下结论,只是客观地还原了当天的调查过程,其余交由网友自己判断。这自然难令网民满意,有人觉得调查委员会不过是“充当了记者的角色”。

然而,成员们更多是对这次活动进行了反思:时间仓促、准备不够充分固然是原因之一,但网民代表公众行使知情权、参与监督,遭遇法律限制、网友质疑的尴尬,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必然的。因为网民本身的权力就是有限的,其自身的定位必然会在一些细节问题上遇到困惑和困难。但大家一致认为,网民参与监督本身就是一个可喜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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