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13:10接群众举报武冈“龙湖世纪一期”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我中队立即派遣巡查分队赶赴现场,经调查发现违规燃放地点为“龙湖一期21栋1号车库”,其门前有违规燃放爆竹的迹象,现场还有燃放爆竹后的残留物。
我禁炮执法队在取证后立即联系所属小区物业,查找到了该车库的户主;在与当事人戴女士联系上之后,一开始当事人表示不了解城区禁炮规定,拒不配合我禁炮执法人员的工作。
通过我禁炮执法队工作人员的耐心说服教育,当事人最后表示愿意配合城区禁炮工作,接受罚款500元的处罚,并承诺以后自觉遵守城区禁炮规定,不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来源:武冈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禁炮执法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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