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判断,这起事故是因为雨天未降速行驶、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的
驾驶员被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湘潭在线7月25日讯 7月23日,高警局邵阳支队隆回大队民警巡逻时,发现一辆遮挡了号牌的红色越野车停在沪昆高速东往西1162KM处的路边。在接受检查的过程中,驾驶员突然启动车辆冲关逃跑。结果行驶100多公里到沪昆高速湘乡段后,驾驶员因雨天未减速,失控翻车。
当天下午3点左右,一辆红色路虎越野车从邵阳新宁收费站上高速,行驶到沪昆高速东往西1162KM处时,驾驶员将车停在路边。
隆回大队的巡逻民警发现,这辆车的前后牌照都用迷彩布蒙住了。民警立即上前拍照固定证据,并让驾驶员下车配合检查。没想到,驾驶员不配合,启动车辆冲关逃跑。
随后,民警通过内部平台通告了这一情况。因已有视频证据固定违法行为,民警准备随后录入系统,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而驾驶员以为逃过了民警的拦截,结果还是栽了个大跟头。
当天下午5点,高警局湘潭支队湘乡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沪昆高速西往东1050KM处,有一辆车牌号为湘A2×××E的越野车发生翻车事故。民警赶往现场,发现这辆越野车正是两小时前在邵阳冲关逃跑的遮牌车。
当时,这辆越野车横向翻倒在行车道和快速车道中间,车头损毁严重,所幸的是驾驶员并无大碍。经现场初步调查,民警判断这起事故是因为雨天未降速行驶、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的。
处理完事故现场后,民警将驾驶员带回了队部。在确凿的证据下,驾驶员石某承认了自己遮挡号牌和冲关逃跑的违法行为。
民警表示,石某有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在民警例行检查时,强行冲关逃离现场。对于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将给予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对于其冲关逃避检查的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将依法移交给地方公安机关处理。(湘潭在线 记者 周玉婷 通讯员 张砚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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