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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什么拯救你,我的老师?!

刘爱国 2010-06-22 09:43 25

一学生溺水身亡,亲属兴师问罪。

今年六月十八日,武冈市双桥九年制学校六年级(62)班学生杜鹃同学在回家的路上不慎溺水身亡。这本是一起意外事故,与学校没有半点责任。因为那天下大雨,所以学校在放学时要求各班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可是不该发生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事故发生后,家长第一时间来到学校,亲属以孩子是在回家的路上失事的为由要学校对此次事故负责。并要学校组织教师去打捞尸体,尸体找到后,又要学校出资买棺材、打防腐剂。好像这一切都是学校造成的。协调会上,亲属更是盛气凌人,狮子大开口提出高额赔款,并在会场上大哭大闹,企图逼学校就范。

二 学校面对强权,真是有口难辩

学校面对亲属的质疑,反复向受害人家属陈述,学校在此次事故中已经尽到了教育和告知的责任,学校是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的。但亲属根本不听解释,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为了平息事态,也要求教师主动协助受害人家属尽快找到尸源,并尽快处理安葬。老师们尽管一万个想不通,但胳膊拧不过大腿,只得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三 政府不讲原则,要求学校埋单

事故发生后,学校在第一时间将此事报告政府,以期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可政府本着息事宁人的原则,在明知学校没有过错的原则下,仍要求学校为这件事埋单。本来这种情况是应该由政府买单的,但是政府领导认为这是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事情,政府只能从中协调处理。但他们不知道,学校是一个清水衙门,高额赔款学校怎么能承受得了?

四 教育主管部门,只得委曲求全

协调会上,面对受害家属的无理取闹,教育部门的领导为了稳定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只得与各方面的领导斡旋,想办法将赔偿降到最低。为什么教育部门的领导对这件事这么关注,因为他们的上级-----政府领导逼着他们这么做,政府从构建和谐社会出发,要他们想办法将这件事情摆平,而摆平是需要银子的。

五 老师有苦难言,只得唉声叹气

老师们对这件事的处理结果百思不解,他们找出法律依据,证明他们所说的观点是非常正确的,可他们哪里知道:法律只是一块遮羞布,在某些人手上法律变得是那么的软弱无力,作为弱势群体的教师不要去相信那些所谓的法律条文。你们只能是受气的份。

拿什么拯救你,我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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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有感而发

不能凭想像说法律怎样就怎样的!政府懂法的人是多,一是他们只是不想把事情搞大影响自己的政绩啊!二是政府有救助的责任,他们也是在推卸责任。故此想把事情压下去。

3313年前

有感而发

另外,死了个学生,当然让人悲痛!感叹中国的各种保障机制的不完善,本应由政府进行救助的责任,政府却一味推给学校。还有一点就是我们很多人往往用情感来替代法律,法不外乎情但让情感超越了法律的作用!我认为是不可取的!这也是我们的法制难以前进的一个重要障碍!

3513年前

有感而发

我觉得这位老师只是在讨论一法律问题,而是不是这位老师有没有悲伤,那是另一问题。从法律上来看学校确实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因为学校无主客观过错,此事的发生系天灾。迎春亭_老李分析得合情合理!

3313年前

舟子

刘老师,你越说得多,越让人恼火!
默哀吧!

1713年前

刘爱国

学生溺水身亡,我不可能在这里流露出多么悲痛,这样没有多大意义。死人的事每天都在发生,这并没有什么大惊小怪.我也不是什么大人物,没有必要在这里大谈什么怎样预防这样的悲剧发生。我只站在老师的角度,认为这样处理有点荒唐,既是意外事故,为何要学校承担责任?你是一个明白人,你认为这样做合理吗?你认为这样做合法吗?如果你还有良知的话,那么你为何要对我进行人身攻击?我已经在文章说过,作为政府应该勇敢地承担责任,而不应该推卸责任,或将责任推到并没有责任的学校,这是不公平的,也是不公正的,极大地挫伤教师的教学积极

3813年前

冰岛

为解放了六十多年还能运用网络的武冈法盲感到悲哀!情是情法是法。法是机器,该怎样就怎样。建议学校连同该政府一同起诉法院。民也可以告官呀?本文陈述的是事实,要讲情,就别搬出法来。事实很清楚,从法的角度,学校不要负责。从情的角度,学校应去安慰该生之家人。老师很弱,也无能。是政府与主管部门的出气对象,要么去告。要么出钱息事宁人。

2213年前

王八道

回楼主的话,首先我要声明,我绝没有对任何人进行人身攻击的意思。你的学生死了,我在你的文中看不到你的悲伤,看不到学校以后怎样去防止这种悲剧的发生。看到的只是你说学校没有责任,家长无理取闹,还有什么强权、政府、原则、法律、教师弱势苦不能言等等。
敬爱的刘老师,你有很多机会很多场合来谈论这些,但不是在你学生尸体面前来谈论。你也是为人父母,怎么能利用别人的悲剧来为老师的社会地位和弱势呐喊呢?你竟还说这才是你写这篇文章的目的,你让我感到很寒心啦刘老师。如果一个人不心存良善,还谈什么教书育人?

2213年前

老虎_14839

按照法律,学校没有过错,无赔偿的义务.

学校按照人道主义的原则,愿意出钱,是学校自己的事情,他人不得强迫。

2813年前

刘爱国

十楼的朋友,我看了你的评论后心里很悲哀!首先作为老师心情应该肯定和死者的家属一样感到悲痛。但站在老师的角度,我认为学校在这件事上是没有责任的。出于人道主义,学校应该给死者家属以适当的经济补偿表示安慰,这又是另外一回事。我想在这件事情的处理上应该由政府埋单,可政府在处理这件事中扮演的是说客和调解员的角色,他们一方面将此次事故定性为意外事故,一方面又要学校出钱。试问如果你是老师,你会怎么想?!
作为网友,说话应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不要对别人进行人身攻击,只能说出你对这件事情的看法。我写这篇文章的

2813年前

退出

愿小孩早日安息。
根据现在政策(政策合理性值得探讨,就如石油涨价政策,许多政策很少考虑弱势群体的利益,只考虑集团利益),学校已尽相关义务,是不用承担责任的,但政府处理不力,把事故处理的职责推到没有处理能力的学校,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

2413年前

张一

学生有买保险的么?唉,生命是如此脆弱!

2113年前

舟子

刘老师,你这种屈最多回去和师母在床上说说就行了,你跑到网上来讲,你会得罪一大片的!小心走路,人家用砖头砸你!

3013年前

言宋

数声叹息!!!!!!

2013年前

姜照晋_22340

6月18日我市发生四起学生溺水死亡案件,唯独此案要求学校赔款。,

5513年前

王八道

我拿什么拯救你,刘爱国。
6月18号发生的悲剧,到现在才几天,你怎么能把那么多事情都定了性?
你一而再地指责家长无理取闹,难道你认父母会踩着自己孩子的尸骨向学校漫天要价?
如果你不是学校的代言人,那只能说明你的心是世上少有的冰冷。

4313年前

飘云

顶 !!!!!!!!!

4513年前

家乡人_17228

要竭力避免事故发生才是根本。

6213年前

依然是我

死者为大呀,各自的立场不同,大家换位想想就能理解。。。。。。。。。。

6413年前

股往金来

请楼主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溺死者是你的小孩,你还会这么说吗?

6913年前

兵子驼

这个啊,我们也不好说啊,要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老师是知识分子,可以上诉的啊.

3913年前

兵子驼

化哥真牛啊,我还是抢了板凳了............

5713年前

化哥

沙發............

641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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