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

水无月 2008-01-10 11:45 2
中南点评:摇滚,是我个人最喜欢的一种音乐,也是不需要任何修饰的的一种音乐,就是一群男人在通过吉他,电子琴,在唱,在吼,在宣泄自己的情感.在表达自己的内心世界.

摇滚,喜欢就摇,不喜欢就滚。

——引言

大二的那年寒假,我没有回家过年。

当同学都打好行李准备回家的时候,我却简单地收拾行李,准备出去流浪。流浪是我一生中未曾完结的事业,带有某种向往。当我把我的计划讲给我的朋友听时,他们都觉得我是个疯子。但是我置之不理。

离开A城,已经是下午的时候。夕阳残照,冷冷的风吹来。无边的萧凉在荒野等待一个期遇者的感动。伸手可触摸的冷延伸到身体的每一个部分。瑟瑟的冬风将白日的温暖驱走,留下冰晶般的世界在那里成长。

我的目标是B城。那是我向往的一个地方,那里有我童年的梦想。在做出决定后,网友听说我要去流浪,就介绍我去见maseter乐队。

maseter乐队是城市流浪的摇滚乐队,在不同的城市流浪,在不同的城市吸收营养。听说现在已经流浪到了B城。网友说maseter乐队里有她很要好的朋友。

网友的名字叫mace,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在听到maseter时,我才知道,她的名字必定与maseter乐队有关。网友还告诉我,maseter可以告诉我一些关于她的事情。

Mace是我在网络上参加一个叫beyond的纪念聚会认识的人。她好像对摇滚很在行。不像我,我最初是因为喜欢beyond的歌,后来才开始喜欢摇滚的。而对于外国的摇滚发展,我一窍不通。Mace在那个party上很得人心,她跟很多的人在那里聊天。也许她是女性的原因,很多的人都找她聊。当然我也一样。Mace经常跟我说起摇滚,跟我说起“披头士”。后来,由于聊得比较好,我们渐渐地就把对方作为知己。

到达B城的时候,夜色已经降临。霓虹灯照亮了城市的每个角落,如白昼般。穿过车水马龙的街道,再走过阴暗的巷道,我终于找到了maseter乐队所在地。那是被城市遗漏了的一个地方,也许很多天没有清理了,垃圾到处都是。恶臭像是弥漫开来的毒气,让人不觉得就想逃避。虽然是冬天,但是垃圾发出的热量,让人觉得不怎么冷。maseter乐队住的地方,是一座80年代修的房子,斑驳的墙和坑坑洼洼的路,就让人觉得不舒服。

我还是敲了敲门。

有人出来开门。他说,谁啊?

看到是我时,楞了一下。然后问我找谁?

我说找mace的朋友。

他上下打量了一番,然后就让开路,好让我进去。里面灯光很暗淡,只有一个小小的灯泡在工作。那种情景,简直想睡觉。拐过一道墙,看到有几个人坐在一个几台乐器旁,在商讨什么。我才看清开门的人,高高的个头,长长的头发,染成了红色。身上是流行的牛仔裤,大喇叭筒,磨损得很严重的那种。

是谁啊?

靠在墙角的人问。他的身影早被烟雾迷失了,只能看到一个烟头在那里燃烧。

Mace的朋友,来找老大的。

我站在那里,眼睛往四周看了看。有个女的,坐在架子鼓的椅子上,穿得很时髦,她把染成蓝色的长发甩了甩。从那飘逸的动作中瓢来的眼神刚好与我对视。我脸一红,忙转头。就看到一个很强壮的男人从烟雾中走出来。他剃着光头,油亮的头皮让人觉得很舒服,如果不是怕在他头上动土,我真的想上去摸摸。然后说声对不起。

Mace?他说,你是mace的朋友?我好久没有看到她了,她还好吗?我叫maca,他们都叫我老大。

我伸出手,说,我叫风,没有英文名。我是mace的好朋友,她还好吧?是他要我到B城时一定要来找你们的。

我叫macy。那个开门的高个说。她叫mack。他指着那个女的。然后指指正在吸烟的人说,他叫macc,你就叫他烟鬼得了。我一一地与他们握手。然后maca带我到一个房间里,那里有张床,和桌椅。

他说,由于我们经常在夜里演练,怕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所以不得不租这样的地下室。你闷的话,就打开窗。你是我们接待的第一个客人,你今晚就住这里吧!

我才看到房间真的密封很严,玻璃窗长满了锈,显然已经很久没有打开了。不过从窗缝里窜入的风依然是那样的冷。我把包放好,然后往外走。

他们已经在排练了,房间里的灯在一闪一闪的,配合着他们摇曳的身影。Mack在卖力地敲打着架子鼓,她纤细的身影在架子鼓上晃动,头发在空中飞舞。我觉得她不是在敲鼓,而是在鼓上跳舞。Macc\macy和maca都随着舞曲而进入了状态,摇了起来。重金属的声音是那样有震撼力和号召力。我差点摇起来。这才让我见识了摇滚的魅力。

那晚,我和maca住在一起。两个大男人,都因为流浪,都有生活中的感伤。那道道伤痕,就像是刻在心上永不褪色的记忆。挥洒不去,一碰就疼。Maca跟我谈起乐队,跟我聊了他的感伤。我才发现,他是那样的脆弱。就像一只玻璃杯。

他说,风。其实我也不喜欢流浪,我只是喜欢摇滚,喜欢音乐而已。可是大人们就是看不懂我们所想的,只是一味的认为我们在胡闹。我爸爸曾经摔破了我三架吉他,把我的心一次又一次的摔碎了,我才选择了出走。

我到街头卖唱糊口,在各大城市流窜。我不是城市的猎人,倒像是城市的放逐者。后来我渐渐认识了macc\mack\macy。他们是我在城市的角落“捡”到的。那时他们和我的遭遇差不多,可是都很爱音乐。我们就联合起来组建master。

本来是要有一个叫macb的人。但是他死了。在N城的时候,晚上我们从歌舞厅唱歌回去,遇到了一批流氓。他们调戏mack,Macb不服输,跟他们干起来,结果就那……那样了。他们本来是一对恋人,都为音乐私奔的人。我在酒吧卖唱的时候认识他们,后来在M城的时候再遇到,才决意留下他俩。Macb是一个很够义气的人。他对我们都很好,从不计较生活中的琐屑。

Mace是我的妹。她曾是一个很有天分的贝思手。可惜,她被我妈妈硬拽回去读书。我妈妈以死相逼,毕竟母女情深。我妹屈服了,放弃了她一生中的最爱。那是何等的痛苦!风,要你舍割一生的幸福,你愿意吗?

我有很多年没有回去了。我不想回去。我恨那样的一个家庭。但是我还是屈服了,是我把妹妹送回家的。虽然很不情愿。一万个!!

……

那晚,我们俩聊了很多。直到天亮,才背着身睡过去。

他带我到看B城的河流。寒冷的风从河面上掠过,冬天萧杀的味道在曼延。小河就在眼前流淌,那么静,那样清澈,能清楚地看到河床和水中的小鱼。河边是一排排竹林,已经很久没有人管理了,横七竖八的。有的枝头还挑着废弃的塑料袋,或是破布。那是涨水季节挂上去的。在风中飘摇,像一面面旗帜。

远处的河面上横着几艘小船。摇荡着。

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看冬天的景象。就像是冬天的天空,那样的浑浊,那样的颓废。使得人越发伤感。我曾到北方看雪,那是大雪纷飞的季节。漫天的雪从昏黄的空中飘落,没有尽头。北方干冷的天气将我的皮肤吹裂了一道道口,但我还是在北方的天空下留下一道道脚印。我在那天空下狂奔,寻找自己内心的感动。

他说,风。你看到这里的情景了吗?mace很喜欢在河边呆着,他告诉我说,河流是生命的真谛,它会告诉你音乐的起源和发展,没有结束。因为这是一种“不死循环”。我也喜欢河流,但是我没有我妹妹那样高深。我只知道,河流在唱歌,给我创作的灵感。

人往往容易感动,可是感动以后,就很容易忘记。我们经常忘记了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但是我用歌声把他们记下来!风。

当你在写作的时候,是怎么寻找灵感的呢?我知道,只有把握了那一瞬间的感动,你就可以成功。阿炳是中国二胡的圣人,因为他是用心在拉二胡,而不是用手。就是因为他是个瞎子,他才能最好的把握自己的心境和感受,在灵感来的那一刹那,明白了人生。《高山流水》就一路涓涓流来,把你淹没。

我们沿着河岸往前走。废弃的船只泊满了沙洲,腐朽的味道弥漫着。风从河道口吹过来,呼啸而过。山峦上的枯败野草被刮得满天飞舞。转过山口,有渔船在捕鱼。轻舟一过,飘然而去。只留下清朗的渔歌声,在河面飘荡。

我说,maca。对于人生,我的感悟不是很多,因为我没有像你们那样流浪过。但我知道,当一个人经历了很多的事情之后,自然就会有所感慨。或是沧桑。或是豪迈。

我守望的是蓝天。因为我只会幻想。我总觉得蓝色应该是生活的底色。当一个人在蓝天下的草地上躺着,叼着根草。看着蓝天。当白云轻盈的流过,当小鸟飞速的掠过,我想一个人的心里总有些痕迹。或是感动。在心弦波动的那一刹那,我们就逮到了生命中最美好的东西。

灵感不是来自外物,而是来自人的本身。只有当你心中有那种灵感,只有在外物给你的刺激下,你的灵感才被激发出来。汇流成河!

我喜欢倾听自己的心跳。那样我觉得自己很充实,因为我把自己装满了自己的心。

忧郁的风吹过城市的夜空。走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但是心里总觉得冷。火锅店的生意很好,人很多,吃喝声不绝入耳。街道旁弥漫着蒸汽,袅袅升起,消失在黑夜。我想到自己坐在火锅旁,看着父亲往火锅里添豆腐。然后急不可待地夹一块放进嘴里,烫得“呼啦呼啦”地吹着口哨。母亲则急忙为我捶背,嚷嚷着。

我们一行五个人,在霓虹灯弥散的街道走着。不远处就是他们工作的地方,外面有一张彩灯装修的大牌照:***酒吧。曾在很多地方看到过这样的酒吧。只是自己不喜欢饮酒,就没有进去过。

酒吧已经很久没有装修了,牌照斑驳得厉害。彩灯也好几处断线,变成黑色的阴影。门口很小,但是里面还算宽敞。光线很暗谈,红绿交错的灯在晃动。已经有很多人坐在那里,都是城市的青年男女。杯中红酒绿酒倒满,荡漾着他们醉生梦死的笑脸。音箱开得特别大。又有人在吵,听不到说话的声音。

我还是第一次进这样的地方。心中比较兴奋,又有几分害怕。我看到远处暗红色的角落,有几个理光头的男人,身边站着很露骨、很时髦的红发女郎。嬉笑着,漫骂着。

中间的T型舞台上,已经备好了器械。Maseter乐队队员各就各位,开始调试。我看到maca从后台出来,向各位打招呼。音乐骤然停下,只有灯光在闪。Maca背着吉他,弹着前奏。Mack用脚鼓打着拍子,她飘逸的长发开始抖动。然后贝思响起。他们演奏的是beyond

的《光辉岁月》,那是一首经久不衰的摇滚曲。用Maca的话说,黄家驹永远是摇滚界必定要结识的人。基本上没有哪支乐队刚开始不是练他的歌曲。

我喜欢黄家驹,是因为他写的歌词和曲调都很有深意。就像是一首诗歌,让人不由得去参悟。他对人生的看法永远是那样的透彻。

台下的情绪开始高涨,和着mack的节拍,又唱又跳。台上又突然出现了两个穿白衣的少女,穿得特时髦,在台上疯狂的跳跃,不时的尖叫。惹得下面叫声连连。舞池已经很多人了,master表演了一曲又一曲。最后只剩下小提琴在呜咽。跳舞的人都喝酒去,或走了。Maca他们才疲惫的出来。

我们到街脚一个不干净的店里坐下来。灯光比较暗。一杯下肚,maca开腔说话,其他的人只有沉默,埋头吃。

他说,这年头,摇滚很难。我在摇滚界里摇了这么久,滚了那么多年,我才混到了几千号人的歌迷。别的流行歌手,一首歌就有好几万歌迷。想想就觉得寒蝉。中国的摇滚真的不好走。但是,我竟然喜欢了,就得摇下去!

那晚他喝多了,他们几个把他架了回去。Mack问我为什么选择了流浪。我说不上来。其实男人就是有那种放荡的心,想闯,想混。

Mack很忧郁。胭脂水分也掩盖不了她渐渐褪色的容颜。虽然年龄还不算大,可是外面漂泊的生活不是女孩子的心里可以沉受的。丧失爱人的伤痛,总让她难以睡好觉。

她说,风。你谈过恋爱吗?

虽然我知道他离开了我,可是我每晚都能梦见他。就像是真的!他给我买衣服,给我梳头。你知道他生前是多么的爱我吗?为了给买一枝玫瑰,他从学校爬出,走了十几里路,就是为了让我在第二天生日能开心。我那时好感动!

当一个男人为你真心真意付出,女孩子最易沉迷那种爱的氛围。但是他走了,带走了我一生的爱,一生的幸福。我好想骂他一顿,为什么要抛下我。

我时常在想,当相爱的人生存在两个世界里,他们之间还有感应吗?那么他为什么不告诉我,什么时候给我幸福的感觉。

夜色很浓,看不清前面的路。惨冷的灯光照在路面。混黄。风已经停了,但空气比较沉闷。有马达声从拐弯处穿来,就看到明亮的灯光射来,令人眩晕。车驶过,带起“沙沙”的风声,又归于沉寂。

我说,mack。其实谁都有生活中的疼。我谈过恋爱,但是她也离我而去。她死了,为了给我寄一封情书,在雨天穿过马路投寄信,回来时被汽车撞了十几米。

那个雨季,我以为自己死了。可惜我还活着。但是几乎绝望。我选择流浪,是因为我想逃避;喜欢摇滚,是因为我想麻醉。可是梦总是有醒的时候,当我醒来,我总发现自己在流泪。失去一生中的最爱,是我们谁都不能独自承受的。

Mack,感伤是一个人在失去后经常说的词藻。我想我们能不能看开点,因为我们还活着,生活还需要继续。只有我们真的活好了,也许对于死去的人,心里会安心些。

那晚,我坐在椅子上。身边躺着喝醉了的maca,打着呼噜,不时地说着梦话。我望着窗外射进来冷冷的路灯光,让它流进我的胸口,好使自己清醒。

屋里有风的影迹。墙上的画在飘动,时而“哗啦哗啦”响。窗外垃圾堆散发的热气和腐败的气息也跟着进来。夹杂着酒气味,让我直翻胃口。走到外屋,空荡荡的,但是我发现maca正坐在椅子上。看到我,轻轻一笑。问我为什么不睡。我说我睡不下,想走走。

她说,风。你今天说的话我觉得很对。为了他,我觉得自己这样孤独的活着好累。我想我该回家见见我的父母,就算曾经背叛,但当他们看到一切已经成为云烟,想必会再接受我的。

风,你是一个好男孩。那是隐藏在外表后让人不易发现的。你不喜欢表现自己,喜欢那种沉郁的感觉,好象在寻找什么,可你永远不会满足。风,其实你也不必多想。你应该重新开始。你还有大好的青春和前途。

第二天,maca找到我。他告诉我说,mace要来了。我听了当然兴奋。Mace我还没有真正见过,只是视频看了几眼。但是我能觉得她对我很好,应该是个很好的女生吧!Mace就在大厅里,穿着大外衣,比较清秀,腿很长。看到我时,很高兴,向我眨眨眼。然后说,你先别介绍自己,让我猜猜你是谁先!把大伙都惹笑了。

Master停工了。倒不是新年来临,而是工资太低,不能再那样混了。Maca到辞掉了酒吧的工作,说是再等些天,希望时机会好转。Maca很忧郁,整天在房间里不肯出门。

他说,风。其实,摇滚就像运动一样,摇久了,你就会觉得好累好累。我都二十六了,在外漂泊,还没有女朋友。

风。我以前谈过几个女朋友。最初的是初中的时候,那时我刚学弹吉他。班上有个女孩子就喜欢和我在一起,经常到我家里去。我就和她好上了,可是后来,她没有考上高中,就莫名其妙地失去了她的身影。我在城市里寻找了很久,但是她就像蒸空一样消失了。听说是家里搬迁了,而又在外找到了大款。我的初恋就这样莫名的失去了。我难过了一段时间。高中的时候,我追过好几个女生,但是我发现他们都没有以前那个好,我追到后就又放弃了,自己从没有认真对待过。当我离开学校准备流浪的时候,我在学校的最后一位女友要跟我走,我拒绝了。她以为,流浪是件很好玩的事情。其实我才不愿她出来跟我受苦。

飘荡了很久后。我成立了master乐队。我也开始有了自己的歌迷。在歌迷里,我认识了她。她是酒吧工作的吧女,前身不怎么好。可惜她很崇拜我,我也喜欢她。我们就那样呆了一年。在M城。我将我一生中的爱全无保留的献给了她。连同我的第一次。后来我选择继续流浪,她就跟别人回家了。那是人生第二次心痛。后来我也有过几个女人,但是都不能忍受我漂泊的心境。离去了。

风,一旦你选择了流浪,那么流浪的生活就没有尽头。你就得流浪一辈子。什么都不能束缚着你的心,你的腿,直到你死去。

风,其实我也好怕这样下去,但是我已经没有后路。

Mace带我坐地铁。从J站一直出发,到L站。Mace很少说话,只是喜欢笑。那挂在脸上的酒窝,不时地呈现。我给她买了一份汉堡包,和一大杯奶茶。我们俩就在街边的长椅上吃起来。这里是B城最繁华的街道,车辆很多,坐车的人比车辆更多。塞满人的公汽被压得直冒黑气。尖锐的刹车声不时地响起,刺激着耳膜。痛!

我说,mace。你怎么忽然也出来流浪?你哥说你喜欢在河边玩耍。那河真的能给你那么多的灵感吗?我也想拥有那样的灵感!

我曾经到过她的坟地几次。每次面对苍茫的天空和里面的她,我都觉得我的心里好感动。好多的辞藻流出。但是当我远离,我就失去了那种感觉。也许我在生活中忘记了那种伤痛。除了面对她的时候。

Mace。你说过,相爱不是一生的牵挂,而是在相逢的时候尽力付出。我想我已经不可能给她什么,她也得不到。所以我愿意为她守候。我不敢说是一辈子,至少我现在还是这样。

她很静。慢慢的嚼着汉堡,“咕噜咕噜”地就将一大杯奶茶喝下去。双眼望着远处焦躁的人流,那种坚毅的光芒好似要把他们全都扼杀,又忽地归于冷淡。我吃惊地看着她的变化, 看不出她的情感波动怎么那么大。

她说,风。我是很喜欢那条河。因为我忧伤的时候可以在那里诉说,可以感到小河在跟我说话。我将我的感情寄予给河,希望我生命中的他有天能在那里看到或是听到我的心声。

风,我好羡慕静,她那样夺走了你一生的爱。我想她是幸福的。至少比我要幸福!我一个大活人都没有得到别人的爱,可是她却全部都拥有了。可是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那样为她痴情?为什么要为她守候那么久?明知道她不会再出现。风!

我想我们都好傻,都是感情上的牺牲者。你为已经不存在的爱情付出,而我为那不明不白的爱在等待,在守候。

风!当风飘过的时候,它带不走你的忧伤。可是当你把心放在历史的长河里,它将洗涤你心中的痛苦。忘记过去!重新开始吧!风,我只要得到你给静的十分之一的爱。真的!不知道为什么。想到她,我就莫名的嫉妒。她凭什么拥有了你的全部!风!

天气开始热起来。城市浑浊的空气模糊了天空,看不到白云,也看不到飞鸟。高楼站在地平线上,让我瞧不见那深蓝色的海。

沉寂了好久,我才站了起来。告诉她,我们该回去了。她木然的起身,跟着我往地铁站走去。我到站口的商店里,为她买了一只布娃娃小狗。她才露出了笑脸。车上,我很沉默。Mace在我身边玩着那布娃娃小狗。我多么希望我们就这样沉寂,不去提那些往事,不去想感情的困绕。将心跟着地铁一起提速,使心放纵到最大极限。然后“砰然”一声,把心放飞。

回到住处,macy把我拉到一边。告诉我,maca已经很久没有出来了,要我去看看。

我打开锁着的门,maca正伏在桌子上写什么。地上的纸团丢满了。我捡起一个,摊开一看,那是密密麻麻的音符。看不懂!想必他已经找到了某种心灵的感动吧!我小心翼翼地出了门。他们都在门外看着我。我说没事,maca在写歌,大约有什么新作会出来了。

Macc高兴地跳起来。说,老大要是有什么灵感的话,那必定是很惊人的杰作。Mack默许地点头,说是maca很久没有写歌了,大约是我的到来给他带来了什么灵感。Mace也跟着附和。我只得笑笑。

晚上时分,mace正很有兴致地教我弹贝思。她给我解释怎么用手,怎么看谱。就听见maca“野兽”般的嚎叫从房里传出来。我们都冲进去看,maca拿着一张纸挥挥,扬在空中。说,闷在心里的情感终于可以发泄了!就跟我们拥抱。看到他满是疲惫的脸上挂着笑容,我也很难过。他说要感谢我,因为我跟他交谈,让他重温昔日的感情。爱意充盈他的心间,那种火山爆发式的爱就涌来,汇成《千岛之恋》。

他带我们到一个环境比较好的地方,说是要庆祝一番。夜色已经侵袭这座城市,带着腥咸的海风。高大的椰子树被吹得“呼啦呼啦”响,散开的枝叶紧紧的收缩。街道上行人身影紧缩,在风中挣扎。

五个荤菜。像花瓣一样成圆形摆着,中间放着一盘青菜。美其名曰:五星捧月。Maca一个劲的叫大家吃。Mace则为别人夹菜,她是我们之中最活跃的人。永远的笑容让人总觉得心里舒畅。Macc说已经很久没这样吃饭了,特别今年有我和mace在。这是一个值得纪念的

年份。可以书一封,写上某年某月,摇滚六子相聚B城西郊馆倾情畅饮。其他的人都被他逗乐了。整餐大家都很开心,嬉笑着。

那晚我们没有直接回家,到西郊的园林观看。那是一处很幽静的地方,只是灯光太暗淡。黑暗中有青年男女在热烈的接吻。假山和树林只能瞧个大概,像看国画,总觉得不是甚解。那些黑暗交替的地方,看不清楚哪是山,哪是林。朦胧而又困惑。

Mace告诉我,其实B城不是园林城市。在黑暗中的园林可能比在强光照射下的园林要好看些,至少陋处不那么明显。

回到住处已经是晚上12点。Maca兴致极高,要我们陪着练习一下《千岛之恋》。我就和mace坐在台下,听他们演奏。那是用吉他和贝思演奏的曲子,mack的鼓声直到高潮的地方才紧密地响起。一种满怀深情的感觉油然而生。当我回头,发现mace正柔情的望着我。我连忙回避。

晚上,我总是睡不下。Maca也在床头沉默。

他说,风。《千岛之恋》是我现在最得意的作品,可是我总觉得缺少了点什么?却多了份岁月的沧桑。难道我到现在都没有参悟出爱情的真谛?

风。我经历了太多的感情变迁,那是你不可能知道的。我曾经有个多么美好的家庭,我的父亲是那么的爱我,可是他却走了。一场病夺走了他年轻的生命,也夺走了我一生的幸福。那时我和我妹都还小。妈妈为了养活全家,就带着我们再嫁。继父是个地道的酒鬼,又爱吸烟。动不动就喜欢打我。

但是他对我妹要好些。因为我妈嫁过去时已经没有生育能力了。而我妹又小。他就将我妹妹视为亲身女儿。小时候我就常常不回家,躲到城里的酒吧里听别人唱歌,或是到街道口,看别人卖唱。然后回家练吉他。可是继父不允许,骂我,打我,还把我最心爱的吉他砸了。那可是我的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哭了。我在爸爸的坟头哭了一天不肯回家。从此,我恨那个家庭,我恨我的继父。

上学的时候,我喜欢我的语文老师。她很漂亮,也很温柔。对我特别好。她说她喜欢看我写的文章,很有新意。我那时一有空就写文章,然后给她看。看到她称赞自己,心里就很舒服。可是,她第二年就嫁人了。她嫁给我们学校的一个老师。那年,我第一次觉得心里落魄、感伤。

风。我还那么小,为什么就知道愁了呢?其实我一生中的最爱是在C城。那是在C城的图书馆,我正在借阅一本吉他书。她就坐在我的旁边。她也对吉他也很喜欢,就跟我聊起吉他来。她很健谈,那天我们谈了很久。我跟她到公园约过会,我知道她喜欢我。可是后来我生活所迫,我又不想向她借钱,只得偷偷离开了C城,到外地混饭吃。等我有点资本回到C城的时候,她已经有男朋友了。我在C城为她唱了最后一首歌,后来从来没有去过C城。

当一个人在感情上决裂的时候,为什么是那么铭心刻骨?风。

房里的灯被我熄掉了。我想他也不希望我看到他在流泪。在外流浪的铮铮铁骨,流血不流泪。但是我能感到他的心在颤抖。

我说,maca。其实我觉得这首歌很好,很中听。只是你在唱的时候,想起了过去,自然会心有所失。

爱情不是谁都能把握的。当我们不留神的时候,真爱就会与我们错身。我所希望的就是你能把握以后。不要再漂泊了,人总是要有一个归宿的。再苦再痛,我们还得有个家。

第二天,maca把我拉到一边,说,就要过年了,而master还没有在B城找到自己的位置,所以他们想换个地方,到D城去。D城有他们曾经的地盘,有他们的歌迷。最后,他问我跟不跟去。又神秘的望了望站在远处的mace。我说我也该回去了。Maca其实你才属于摇滚,你有摇滚的精神和才华。我不想再流浪到D城去了。因为我不属于摇滚,我的心再也不想经历生活的摇荡。我要守候、追寻我的生活。

Mace带我到沙堤玩。那是曾经肆意采集河沙留下的痕迹。河水泛着绿波,流向远方。我们站在沙堤上,风从河面吹来,满面的清凉。沙堤上的杂草随风飘荡,脆弱的身躯就像感情的极端。

她说,风。你难道真要为她守候一辈子吗?难道你真的愿意将你的青春奉献给一个已经不存在的人?风。其实你知道我很喜欢你。可是你对感情总是避而不谈。你总愿意沉溺在那段伤感当中。

爱是什么?不是作为一种负担,更不是要你为过去守候。而是要你好好珍爱现在拥有。

滚滚的河水在无尽的流淌,荡着她的忧伤。她长长的头发被风拉扯,像混乱的感情在空中乱窜。我感到心里极度的疲乏,用力地拉紧衣服。

我决定要走,就在第二天。Maca很惊讶我的动作那么快,但还是没有说什么。用力地抓住我的手,那份难掩的真挚情感流露。

他们到车站送我。分别难免感伤,一一拥抱以后,心里若有所失。Mace走过来,已经是梨花带雨,分外动人。她把一个礼盒塞在我的手心,咬了咬嘴唇。说,我会等你给我一个明确的答案。永远!直到彻底死心。

我楞了楞,紧紧地握着她送给我的礼物,向他们挥手。当列车启动,看到他们在车下招手,我心里暖暖的。打开mace给我的礼盒,那是一架玻璃飞机,精巧别致。飞机——爱情,我不由的想起那首《千岛之恋》,竟然是那么动听,我忍不住哼了起来,双脚踏着节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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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中南

我个人是非常喜欢摇滚,在我看来,它是最阳刚,最雄性的音乐.从前期的披头士,到后面的B安,黑豹,我都很喜欢.

816年前

闯飘

想不到作者对摇滚音乐也有研究,不错的情感小说!看得我心里暖暖的,酸酸的。

51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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